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2-13 10:07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浙江人事考试网

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
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
各市和义乌市人事(人力资源)考试办公室,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:

  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54号)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为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考试时间和科目。考试定于613日至14日进行,具体时间和科目为:

    613日 下午2:004:00  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

    614日 上午9:0011:00 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初、中级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下午2:004:00   社会工作实务(初级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:004:30   社会工作实务(中级)

   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《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初级)》和《社会工作实务(初级)》2科;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《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》、《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中级)》和《社会工作实务(中级)》3科。

    二、报考事项。考生于32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zjks.com)进行网上报名。

   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“报名表”后即可交费,交费时间截至329日止。

    新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“报名表”后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,并携带工作年限证明,相应证件及复印件于310日至12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323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。

    新老考生于68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,于613日至14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。

    有关报考条件、获得证书条件、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、收费标准、报名程序及流程图、工作年限证明、交费通知单、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“考试文件”栏目相关公示。

    三、教材征订。2015年起,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。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20152月出版,有关考试大纲、教材事宜,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。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,邮政编码:100032,联系电话:01058124839  58124840。《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》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,均以201412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。

    四、成绩公布。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。届时,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。

    请各地民政部门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。对符合报考条件的,须收下“报名表”,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,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,身份证(军官证)、学历(学位)复印件各1份。另在报考人员提交的“网上交费通知单”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。并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核的上述材料于317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。

    各市人事考试和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密切配合,通力协作,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(具体计划见附件)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,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。

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

 2015212


附件:

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

时      间 工  作  安  排
2月12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
3月2日至11 日 网络报名
3月10日至12日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
3月17日前 各市将审查资料送当地人事考试办
3月19日前 各市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
3月2日至29日 老考生网上交费
3月23日至29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新考生网上交费
6月8日至12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“准考证”
6月13日至14日 考试
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公布考试成绩

    相关下载: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文件